甘肃: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有望破解
6月,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等14家银行与甘肃省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在3年内向甘肃省个体户、非公有制企业提供860亿元的融资授信,以破解甘肃省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瓶颈”。
甘肃省非公经济虽发展较快,但与东南沿海省市相比差距巨大,主要因素之一就是融资难、贷款难。为此甘肃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省工商局关于促进全省个体私营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文件,明确提出要每年培育发展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私营企业500户,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大型私营企业10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数量保持年10%以上的增长速度,注册资本年增15%以上,要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
此次协议核心内容是按照“政府导向、银企选择、独立审贷”的原则,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做好银企牵线搭桥工作,为双方加强联系、增进了解提供更多的机会,为银行与广大非公企业构筑零距离交流、高效率洽谈、低成本融资的平台。
吉林省计划3年融资1200亿元促中小企业发展
为加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担保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融资难问题,吉林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计划3年融资1200亿,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
吉林省今年出台的《着力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担保工作指导意见》中表示,吉林省将通过不断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完善政府、银行、企业、担保机构密切合作长效机制,力争每年为企业融资400亿元,2011年至2013年合计为企业融资额达到1200亿元。
吉林省计划依托省担保公司成立省担保集团,充分发挥其规模优势,同时加强省、市、县三级担保机构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担保服务网络县域和重要节点城镇全覆盖。
另外,吉林省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六位一体”的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形成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向银行推荐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组织开展银企保对接活动,切实解决企业的有效融资需求。
云南省外经贸中小企业三年力争实现融资额80亿元 6月,云南省商务厅与中国民生银行签署了扶持内外贸企业发展的《共建桥头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该协议约定未来三年中国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事业部和昆明分行将为符合条件的云南省外贸重点企业、境外投资企业等项目给予融资支持,三年内力争实现融资额80亿元人民币。
河南省工信厅开展千家“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 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河南省工信厅与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联合发文,在河南省范围内组织实施千家“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该计划将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目标规划,结合国家和河南省出台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借助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园区、担保体系、产权交易体系和政府资源平台,在河南省范围内筛选10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通过建立企业名录制度,开展企业财务辅导,实施信用培植、设计综合融资方案、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完善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以及全方位提供金融服务等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企业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直接上市融资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能力。力争3—5年内,培育出一批在行业细分领域居于领先地位、持续成长能力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骨干型中小企业,打造一批“小巨人”企业集群,使其成为促进河南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中坚力量。 厦门首设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 破解融资难题 厦门市中小企业将有一个新的融资渠道,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厦门市在全省率先设立首个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
今年在持续收紧的货币政策之下,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已经感受到了寒冬来临的气息。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由厦门市经发局牵头,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推出的。该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规模为人民币1亿元,信托期限为2年,按年付息,主要用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厦门市将对试点企业给予财政补贴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将根据借款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借款金额安排贴息,每家企业贴息金额最多不超过50万元/年。
厦门市正在向中小企业征集集合发债试点企业,企业符合两个条件即可申报:厦门市2011年度成长型中小企业;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近两年连续销售增长20%以上,连续净利润增长10%以上。
当前厦门市企业融资以银行融资为主,贷款难现象较为突出。集合信托是通过发行信托直接向社会筹集资金,在融资期限、规模、利率等方面较银行贷款宽松,而且资金使用受限也较少。同时相对于银行贷款,信托贷款能帮助企业部分解决固定资产贷款困难的问题。
另外,企业参与集合信托,意味着企业获得了担保公司、信托公司和投资者的认可,提高了企业的市场认可度,有利于企业获得其他金融机构的支持。 西安采取系列措施助力中小企业 破解融资难瓶颈 西安市政府常务会日前原则通过《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采取整合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等系列措施助力中小企业轻装上阵、破解“融资难”瓶颈。
按照“非禁即入”原则,西安要求,凡法律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对中小企业和民间资本开放,任何单位都不得设置附加条件。允许以股权、土地使用权、商标专有权、专利等可以以用货币资产作价出资;放宽非货币出资比例限制,非货币资产出资比例提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新增注册资本中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可以受限制。
整合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补贴、工业地产品配套奖励、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
西安市提出,对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有3个月内延期缴纳。
对担保机构进行担保补贴是西安市近年实行的有效措施,2010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共为989户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金额52.23亿元,财政补贴贴资金将达2000万元左右。
西安将继续实施、完善信用担保奖励补偿机制。对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经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和市财政局审核确认,按照其每年新增担保额的1%给予补偿。鼓励商会和担保机构合作开展互助式担保业务,鼓励企业间进行联保互保。
|